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动员会议召开
8月15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召开。各乡镇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解飞同志亲临会议指导.

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县纪委副书记、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主任张德宝同志传达学习全市纪检和组织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二是县纪委常委于德秀同志传达学习《中共蒙阴县纪委蒙阴县监察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三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巩明文同志做重要讲话;四是对委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巩明文同志的讲话中。
巩明文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提高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现实意义。要破除“教育实践活动是上级的事,是领导的事,是县委的事”这三个方面错误认识,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为明年上半年县一级全面开展活动提供经验和借鉴。
巩明文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学习这个重点。将学习贯穿整个过程,抓紧抓实,重点采取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向书本学,走出去、请进来学,与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相结合,学好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三本书,学好毛泽东同志的几篇文章,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好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体现纪检监察系统自己的学习特点;要突出查摆问题这个重点,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除“四风”之外,扩大查摆问题范围,从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入手,认真梳理,真正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要突出整改这个重点,从活动开始就整改,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整改要具体深入,做到联系服务群众要具体,改进工作作风要具体,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到位。
巩明文强调,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组织工作要用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委局机关所有同志在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我县和纪检监察系统实际,大胆创新,为明年全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积累创造经验。
最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涛同志做了总结讲话。要求要认真学习巩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巩书记关于开展好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要求,为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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