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县深化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
活动实施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蒙阴加快绿色崛起的强基攻坚年。为推动机关作风转变,确保任务目标实现,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继续深化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比服务意识、看服务态度,比服务作风、看工作效率,比服务水平、看办事质量,比服务效果、看企业评价)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三年倍增计划”、确保县域镇域经济在省市内位次前移,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是保障我县经济发展争先进位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意识,克服盲目乐观和骄傲自满情绪,把服务企业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在前两年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对标赶超,更加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更加积极主动地改进和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不断开创全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新局面,为实现“三个确保”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服务企业承诺践诺活动,切实解决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县直与企业发展联系密切的经济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全面超额完成“三年倍增计划”的目标要求,在原有承诺事项的基础上,立足企业迫切需要,围绕在哪些方面给予企业优惠,在哪些方面改进作风、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落实哪些涉企政策措施,具体给企业办哪些实事等,制定完善企业生产要素配置、优惠政策、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措施,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逐条逐项抓好承诺内容的兑现落实。
(二)开展行政审批对标赶超活动,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县直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重新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在全省、全市范围找标杆,办理时限按照市内最短设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县政务大厅要全面推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同步办理、限时办结”,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代办服务、现场办公等工作机制,力争年内使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达到全市最短、办结质量达到全市最优。
(三)实施重点项目建设跟踪包扶问效,切实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不快的问题。以“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年”为抓手,持续有力的推进县级重点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包扶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班子”的包扶机制。对列入大项目好项目目录的项目,由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备效能督察员,排定推进时间表,靠上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四)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切实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开展“政策措施落实年”活动,主动“送政策上门”,彻底消除政策推行的“梗塞”和“盲区”。县直主要涉企职能部门对近年来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梳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并通过采取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培训、开辟网上课堂、熟悉业务的同志入企宣讲等形式,在全县集中开展“涉企政策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全县各类企业,提高企业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
(五)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切实解决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服务窗口、对外服务科室、基层站所要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制作规范的一次告知清单,服务人员将需要告知的事项、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签字确认。申办人按清单事项提交材料时,除因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外,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批办完毕。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或超过规定时限的,视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切实解决收费高、效率低的问题。对与行政审批前置环节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摸底,对其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按全市最低标准设定,服务效率按全市最高标准要求,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收费行为、服务效率进行规范、提升。
(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的问题。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清理和公开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加快建设全县统一的行政处罚网络运行平台和电子监督系统,实现行政处罚权运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和监督实时化,推动行政处罚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
(八)畅通全天候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企业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开通“服务企业直通车”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整理企业投诉举报。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解决落实的予以销号,未解决的挂账督办,对涉及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中梗阻、下搁浅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查处。
(九)落实入企检查收费“扎口”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对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检查、收费的,必须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审查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不经备案、未经公开而组织实施的检查、处罚、收费、培训,一律视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具有保密性质的应急性检查,在检查活动实施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手续并说明理由。严禁重复检查,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的例行检查,一年不能超过2次,综合性检查一年一次。
(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规定》,切实解决道路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交通、交警等道路执法部门要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依法在规定的场所内进行检查。执法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定》相关条款,约束自身行为,不得双向查车、逢车必查、查车必罚,同时拦查车辆不得超过三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指定停车场所,收受回扣、提成或其他不当得利。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易发生公路“三乱”的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行业,实行重点监控。
(十一)建立政企联系工作制度,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畅通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渠道,认真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重点,密切政府部门与企业关系,针对企业用地难、招工难、出行难等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调整充实百家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企业,充分发挥百名优化发展环境监督员的职能作用,把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重点,摸清企业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把对部门、干部的意见建议作为创新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模式的重点,力促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
(十二)深化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周边环境不优的问题。公安部门要深入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现场和企业聚集区,全面排查涉企矛盾纠纷,正确引导村居和群众参与企业周边建筑、物流、餐饮等关联产业,共享发展成果,自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和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痞霸势力,依法严厉打击,为企业营造和谐的周边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带头深入企业、基层一线,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到问题解决在一线、示范服务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每个基层站所、每个窗口服务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四比四看”活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效能督察。县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全县面上活动的开展。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要把明察暗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窗口服务单位、基层站所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加大对损害企业利益、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营造浓厚氛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四比四看”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报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县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观摩会、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深化企业评议。继续坚持“为谁服务就接受谁评议”的原则,加大评议密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评议活动。扩大企业参评代表范围,吸收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代表参加评议。不断改进评议方式,利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广泛调动代表参评的积极性,通过评议促使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附件: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配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