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崮乡清风”廉政文艺汇演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时间 2013-03-28

中共蒙阴县纪委

蒙阴县监察局

关于举办“崮乡清风”廉政文艺汇演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街区纪(工)委、垂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各派驻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拓宽教育范围,着力弘扬崇廉尚洁的新风正气,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加快绿色崛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纪委、县监察局决定于“七·一”前举办“崮乡清风”廉政文艺汇演。现将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廉政文艺汇演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歌颂党、歌颂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宗旨,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各类文艺形式,全面展现新时期我县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热情讴歌勤廉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节目要求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形式新颖,要以“崇廉尚洁、转变作风”为主题,突出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歌颂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奋发向上、团结奋斗的主旋律,具有较强的教育性、时代性、艺术性。

    (二)文艺形式

    1、曲艺类:小品时间限在10分钟以内,相声、短幕剧、诗朗诵、山东快书等时间限在6分钟以内;

    2、声乐、戏曲、器乐类:独唱等时间限在6分钟以内;

    3、舞蹈类:独舞、双人舞、集体舞等时间限在6分钟以内。

    三、时间安排

    (一)节目征集阶段(2013年3月中旬—5月上旬)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各单位可从以上表演形式中选择创作、排练1—2个节目,于2013年5月上旬前将参赛节目制成光碟连同《节目评选登记表》报县纪委教育研究室。

    (二)节目筛选及准备阶段(2013年5月中旬—6月上旬)县纪委组织专业人士对上报节目进行筛选,所选中的节目将及时通报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排练。

    (三)演出及评奖表彰阶段(2013年6月下旬)具体汇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演出单位所需服装、道具、音乐伴奏和食宿费用由演出单位自行安排。参演节目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该项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着力创新。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将此次廉政文艺汇演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强素质、转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调动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要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廉政文化内涵,力求出精品、上水平。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及早动手,制定出具体细致、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安排专人负责,搞好宣传发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廉政文艺节目创作、演出任务。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各单位要以此次汇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突出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县纪委将推荐此次汇演的优秀节目在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展播,着力在全县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为建设富强壮美和谐幸福蒙阴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蒙阴县廉政文艺汇演节目评选登记表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蒙阴县廉政文艺汇演节目评选登记表

 

选送单位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主要演员

 

节目时间

       (分钟)

是否原创节目

是□

否□

领  队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络员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对灯光、音响效果、话筒数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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