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检察院四个“着力”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蒙阴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四个“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着力抓好廉政教育。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各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条例规定,教育干警树立廉政就是战斗力、廉政就是生产力的意识。在固定学习日期间,开设廉政课堂,播放廉政教育警示影片,弘扬时代旋律,引导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廉政思想防线。
二是着力构建廉政机制。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工作程序和运转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着力落实廉政责任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日常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用制度规定管事、管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召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的责任体系,形成责任制落实的强大压力。
四是着力深化廉政监督。开展检务督察,以督察促廉政,对业务开展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察,确保岗位廉政不出问题。同时开通检务监督电话,针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线索认真分析核实,一经查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维护良好检察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