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派驻第二纪工委
突出五项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县纪委派驻第二纪工委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创新工作模式,突出五项监督,提升了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一是突出“三重一大”监督。进一步规范相关程序,督促各驻在部门党组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各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告范围、报告流程和报告措施,增强了驻在单位主动报告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1—3月份,共参与驻在部门重大决策26次,提出建议意见39条,全部被驻在部门采纳,有效地做到了从源头上防腐。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监督。督促各驻在部门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目标;协助县人社局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县发改局对县域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物价局价格检查、出租车运价听证会进行督导;全程参与了公务员招考工作等,实现了重点工作全部监督。
三是突出廉政教育监督。把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全年廉政学习计划,每周向各驻在部门下发一期《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定期组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同时,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的同志到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四是突出制度建设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参与县人社局、发改局等单位完善管理制度77项,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驻在部门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细化分解责任,使人人身上有责任、有任务。
五是突出工作纪律监督。加强纪律检查,每月不定期检查各驻在部门中午禁酒令执行情况、上下班纪律遵守情况、请销假制度和执行考勤登记制度情况,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驻在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反馈和通报,强化了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的促进了各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 |